工作,强化法官的诉前调解意识和再审调解意识,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格局,截止目前,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1.09%。二是加强“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办案力度。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纠纷多发地或偏远山区开庭审判,通过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民间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6次;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功能,为外出务工者提供方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尽快通过诉讼得到法律保护,假日开庭4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全年培训人民调解员10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并实施了法官判后释疑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但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与事实论证,而且能更好地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法院的裁判文书,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5、构建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执行裁判监督庭,使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彻底分离,全年执裁案件179件。二是建立了执行案款的收取与支付人员分离,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人员与组织评估、拍卖、变卖人员的分离,缓交费用的确定与收取分离和人大代表随案执行等五项制度,使执行案件在阳光下进行,提高了执行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实行八项执行纪律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一是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吃请、送礼;二是严禁索取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三是严禁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等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四是严守执行工作秘密,不得向当事人、代理人等通风报信;五是严禁利用执行工作之便为自己、家人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案件执行款或者其他财产;七是严格约束自己的家人、亲属等,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八是严禁乱拉赞助供个人或集体使用。)四是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我县农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抚养、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专项、集中执行,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今年执行此类案件70件,执结金额42万余元。
5、开展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考评,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我院按照《庭审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裁判文书质量检查考评细则》的规定,每年对每个审判人员的庭审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待岗学习,学习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对裁判文书由研究室牵头,组织业务尖子进行认真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通过严格、公正的考核评比,我院法官的审判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健全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我院一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强院”方针,着重以健全管理机制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效果明显。
1、建立班子管理机制。院党组十分重视班子建设,今年又提出了“强化十种意识,争做十个表率”的争创措施。一是强化“公正与效率”意识,争做“三情”表率;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三是强化政治意识,争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四是强化大局意识,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五是强化团结意识,争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六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争做关心干警的表率;七是强化管理意识,争做科学管理的表率;八是强化“四自”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的表率;九是强化廉洁务实意识,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十是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争做“创一流”工作的表率。现有班子成员6名中,平均年龄37.9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
2、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管理体系。一是修改完善了《法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书记员考核评价办法》、《综合部门人员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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