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限案件的发生。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我院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年来审结的 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125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41%,较去年提高 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天。三是严格执行人、公开审判诉讼证据等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并严格落实了诉讼证据制度,确保了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
2、健全调解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和谐广东建设的若干意见》,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促进和谐xx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民事调解工作,制订《xx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 促进和谐xx建设的实施意见》,我院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强化调解的理念贯穿于我院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民事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3、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系列指示精神,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维护国家法制权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市委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我院“执行难”问题,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注重外部监督,推动各项建设
我院主动接受外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我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1、加强与人大、政协沟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各级人大、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工作,我院以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建立全方位、制度化、经常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我院专门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院领导、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分工分片联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及各乡镇场代表团的代表,加强同各级人大、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院认真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联络监督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改进法院工作。今年,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视察1场次,召开座谈会3次,旁听案件庭审2次,走访代表126人。
3、完善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全院现有人民陪审员5名,共参审各类案件501件。
六、加强后勤保障,确保工作开展
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人财物管理,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加强信息化建设。着手建立法院内部的局域网络和审判管理系统,初步确定被省院定为试点单位,力争早日实现“三级”联网。同时,将审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内部局域网进行了有效链接,从而使我院与上级法院、院内部搭建起顺畅便捷的信息平台。
2、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完善物品采购制度,改善办公条件,相继购置了车辆、电脑、速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缓解了各部门办公用具短缺的困难。先后购置车辆2辆,电脑32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15台。
此外,办公室、法警大队等部门均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为审判执行工作及时提供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无事故。
今年,我院克服了各种困难,规范管理迈上了新的台阶,树立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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