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对比来使干警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三是由“灌输式”向“引导式”转变。注重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特别是着重摸准干警的思想脉博,瞄准疑惑点,有的放矢地引导干警思想,帮干警解“扣子”。如我院某法庭一位副庭长,由于审判经验较为丰富,被安排协助其他庭工作。但他认为自己是协助工作,属于“没人管”的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政治处干警几次主动找到他,以谈心的方式做其思想工作,卸掉其思想上的负担,从而使其工作积极性高涨,多次加班加点到晚上八、九点钟。
良好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使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进一步树立,公正审判、司法为民、积极工作、无私奉献成为民二庭干警的真实写照。仅今年以来,我院干警累计放弃休假日近500多天,加班加点4000多小时。
三、改进管理体制,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上下功夫
队伍管理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点。对此,我院不断改进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上下功夫。一是针对队伍管理,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今年年初,我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由政治处等综合部门负责考核等事项。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建立,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将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实现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二是针对责任追究,变避重就轻为从严追究。我院党组班子首先统一了思想,决心改变对问题“避重就轻”的解决方法,对违法违纪问题从严追究。如某法庭的一位干警,因2002年所办理的一件案件引起了当事人上访,对此,经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此案属于错案,给予了该干警警告处分,并对该庭庭长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由政治处结合纪检部门同他们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争取好成绩。通过工作,两位干警未因受到处分而影响工作,仍然一如既往地办理案件。三是针对监督问题,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纳谏。主要是在监督的方式上,变群众反映问题为主动开门纳谏。如针对有的当事人提出的办案效率不高、执行难等问题,我院班子成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主动到县委、人大、政协、企业以及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并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余份,并针对吸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分析,到各法庭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力度抓好执行工作等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四是针对思想教育,变“救火”为“防火”。对于队伍中出现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倡导“提前介入”的工作方法,定期为干警的思想“把脉”,变“救火”为“防火”。如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谢金华同志在到基层法庭调研时,发现个别年龄较大的老同志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便与政治处干警一起,主动找到这些老同志,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从而使他们对年龄、经验、付出、回报的关系有了正确的认识,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
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的增强,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我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6%,平均审限较去年同期缩短了40天,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共受理执行案件513件,执结476件,执结率92.8%,执行标的额达到1945万元。其中执行积案112件,标的额189万元,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改进工作方法,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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