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干警挂牌上岗;第五,对于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听审,并及时向人大或政法委等机关汇报,确保办案质量;第六,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内外结合的各项监督举措的落实,彻底扭转了以往由纪检组“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一个横到边、竖到底的监督网络,为抓好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树满意之标,服务辖区公正司法
在认真抓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创建廉政型法院的措施的基础上,我院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本着“廉洁办案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我院的各项工作正逐步走上持续快速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出现了“四高两低”的可喜局面。一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截止到8月20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58件,结案1800件,结案率为83.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2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1%,平均审限较去年同期缩短了近20天。二是执行案件结案率明显提高。共受理执行案件339件,执结312件,执结率达到9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930余万元。三是案件调解率明显提高。在办案中,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结的1341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的821件,达到了61.2%,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特别是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干警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干警的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受到了好评。另外,我院民二庭以及派到机电公司和信用联社的两个办案组,今年以来已审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627件,标的额达到5518万元,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五是案件发还改判率降低。截至目前,共有上诉案件108件,发还改判23件,发改率仅为1.28%,较市目标低1.72个百分点,发改案件数同比减少了7件;六是信访案件数降低。今年以来,涉及到我院的信访案件共有4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3件,降低了29.5%。我院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体察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突破口来抓,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并对当事人回访,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回复率均达100%。
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院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我院整体精神面貌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执法担道义,躬身做公仆”正在成为我院干警的真实写照。对此,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市中院的领导都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对我院整体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良好形象正在逐步树立,社会公信度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