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良心是无价的,司法公正更是无价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各位班子成员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近20次,金额达到5万余元,起到了率先垂范、凝聚警心的作用。二是坚持“正面引导、防微杜渐”的方法,强化廉政教育。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优秀公安局长任长霞、优秀法官吴宏友等同志学习的活动,重点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为官清廉、为民办事的优良作风,通过正面引导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利用纪委以及上级法院通报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去小恶而为小善”,谋真抓实干不谋空谈,谋工作奉献不谋特权,谋事业发展不谋享受。从而使全院干警“清清白白做法官,堂堂正正办铁案”的司法意识迅速树立,拒礼拒贿、公正司法尉然成风。三是培育“实体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实施“阳光执法”。我们深知,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让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充满“阳光”,才能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行为。为此,我们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让“阳光执法”贯穿于法院全部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的办案人员、案件送达、排期、开庭、举证、质证、审判结果等全部进行了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四是贯彻“权为民所用”的执法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在创建廉政型法院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廉政的概念做了延伸,强调不但要坚持公正司法,还要实行“人性化”执法,拉近同当事人的关系。我院认真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今年已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案件115件,金额达到30.49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刑事审判中,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基础上,充分保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在审判时为被告人摘掉械具并准备椅子等。在执行工作上,推行了“放水养鱼”的人性化执行方法。如在执行古冶区李某申请执行赵某一案时,赵某本来经营一个小厂,但因经营不善而无力还债。对此,执行干警并未简单地扣押、拍卖厂子的设备,而是通过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仅对设备进行了查封,为赵某预留了一年的缓交期。经过一年的努力,赵某不但还清了李某的万余元欠款,而且还略有盈余,从而使双方当事人都对我们的工作赞不绝口。另外,在抓信访工作上,我们除热情接待、耐心工作外,对一些老、弱、病、残的来访当事人,主动请他们在机关食堂用餐并资助他们路费,使一些本来对立情绪很大的当事人深受感动,有的当事人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三、聚社会之力,内外结合狠抓监督
我们认为,良好有效的监督是创建廉政型法院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坚持内外结合的方法,努力抓好监督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抓好内部监督。首先,开展好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监察室共评查案卷1218件,查出各方面问题近90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其次,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搞好错案和执法过错评定工作。如果原判在实体结果的处理上确有问题,则视情节定为错案或执法过错,并对案件主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第三,各业务庭之间互相监督。对中院的发还案件,我院按照循环的办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如果办案庭发现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向院党组反映,院党组视情况给予原办案人员相应的处理,从而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还特别注重凝聚和运用社会的力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