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南海事件就已发生,为什么到现在还有不少公司铤而走险,屡禁不止,甚至在美国一个拥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法制健全的国家,都有公司进行会计造假。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动力。会计造假的受益人很多,单位的领导和高级治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而谋取更高的职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
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甚至职工也可以因为单位“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同时,非诚信行为的收益高而成本低、风险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自觉地恪守诚信原则呢?在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时,非诚信行为就会增加。两者的差距越大,社会平均的诚信水平也就越低,整个市场的诚信水平的下降必然导致会计诚信水平的下降。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的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身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等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在利益的驱使下,要害时刻就出现了诚信的原则问题。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2、内外监督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到位
从内部看,一些会计主体的会计行为缺乏透明度,自我控制,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有些会计主体虽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但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形同虚设,财会部门不能有效履行会计职能,致使人为会计造假行为不可避免。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缺乏独立性,其对会计的监督很难有成效。
从外部看,外部监督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政府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治理和监督主要通过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等职能部门实施。其中政府审计由于编制、人员限制以及职能的转变,监督重点由原来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向主要审计政府宏观治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因而对企业的会计监督有所弱化;财政、金融、税务等专业监督部门又受到工作职责范围的限制,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这就需要强化社会审计对企业的监督。但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审计机构的规模和质量还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现行体制下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存在实质性缺陷。审计关系的确立离不开审计人、被审计人、委托人三个关系人。但在我国很多时候经营治理者是被审计人的同时又是审计委托人,这种双重身份,使得被审计人有权决定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被审计人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这就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住客户而产生偏离客观公正方向的可能。
3、屈从外部压力,会计人员被动做假。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着领导权和治理权。也就是说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诚信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虽然《会计法》从法律上给予了会计人员一定的保护,但企业会计在厂长、经理负责制下仍经常面临“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尴尬局面,致使会计人员违反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在单位负责人的压力下,会计人员要严守会计诚信职业道德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假如他们没有接到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