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造成培训效果参差不齐,培训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显现。
(二)村级财会人员变换比较频繁,究其原因:一是村(居)委会干部每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原财会人员可能得到提拨重用,也可能因此变换岗位,还有可能落选,如此等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级财会人员岗位的不稳定性;二是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的任用和变换存在主观随意性,不按程序办事,破坏了农村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难以保障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长期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次。
(三)乡镇农经机构与其他机构合并,职能混淆,人员紧缺且兼职过多,指导与监督难以到位。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已与乡镇其他农业事业机构一同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一定程度上造成职能混淆,职责不明,队伍不专一。同时,在乡镇农经站并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后,每个乡镇基本上只保留了2名以下农经工作人员,与当前农经工作职能极不匹配。相反,在乡镇农经工作人员极其紧缺的情况下,乡镇农经工作人员还全部兼职了乡镇其他各项工作,比如会计、出纳、统计、纪检、民政、医保、妇联、能源、计生工作组、驻村等,而且往往本末倒置,兼职工作成了专职工作,本职工作反变成了副业,非常不利于农经工作的开展,对村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业务的指导和审计监督很难到位。
四、建议
(一)将农村财会辅导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会计培训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步伐。
(二)保持农村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执行“村级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站备案后执行”的规定,严禁出现农村财会人员因秉公办事等遭遇打击、报复的事件发生。
(三)加快农经机构改革进程,确保乡镇农经机构队伍与新时期农经工作的职能相匹配。一是恢复乡镇农经站的单独设置,确保乡镇农经队伍的专职专用;二是将基层农经部门尽快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畴,赋予农经部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三是适当增加乡镇农经工作人员编制,根据乡镇管辖范围的大小按3至5个名额配齐配足乡镇农经工作人员。
(四)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的指导与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制度的人和事,大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农村会计培训工作,在抓好办班培训的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比如印发业务操作资料、编印工作简报、举办知识竞赛、组织互动交流等,尤其是要重视创建示范点,让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说话,激发大家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精神与勇气,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