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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根据全旗档案工作实际情况,于八月中旬至十月下旬对全旗机关档案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预备。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档案局及时就此事向旗人大、旗政府有关领导作了具体汇报,成立了“翁旗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了档案局依法治档的行政治理职能。
2.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七月初,旗档案局发出翁档[2007]18号文件,确定了列入本次档案执法检查的范围,明确了执法检查的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法和步骤。
3.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这次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1)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翁档[2002]18号文件要求,根据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并以自查报告形式报旗档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开展对本单位档案治理工作检查,指出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使自查工作落到实处;(2)抽查阶段:在结合前阶段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确定了重点抽查单位,列入重点抽查单位的是全旗所有苏木乡镇场及部分旗直机关。从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加强《档案法》的宣传、学习、教育,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档案人员,并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档案工作。能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治理制度。档案人员基本上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档案治理各项制度。但在档案治理的“八防”措施、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贯彻实施《档案法》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情况可以看出,近几年我旗在贯彻落实《档案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
1.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没有发现违反《档案法》事件。《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在加大,全旗大部分机关单位都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档案法》,增强档案意识,并运用《档案法》这个法律武器去开展档案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始重视专业、科技、声像、照片等不同类型、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尽量做到档案集中统一治理,逐步走上依法治档的发展轨道。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档案员认真履行职责。
各乡镇、机关单位都明确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的还是单位一把手分管,落实专门档案人员。一些单位还建立了档案工作治理网络,完善了档案治理机制。大部分领导能做到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理解、关心、支持,不少单位还制定落实了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对档案工作的治理,并对有成绩、有贡献的档案员进行表彰。我旗绝大多数单位的档案员均属兼职,有的是文书或收发,有的是微机治理人员,集数职于一身,工作繁忙,待遇低微,但他们都热爱本职工作,为我旗的机关档案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这次检查中,大部分乡镇、部门在接到执法检查
通知后,都能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切实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认真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现状、业务建设、安全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上报自查材料。被重点抽查的单位都能做到积极预备,认真配合检查组的检查,认真汇报本单位档案自查情况,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问题,虚心接受,积极整改,使整个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