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20**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