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活动。
4、努力实施流动党员就业扶持和教育培训。
各级党组织要以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和流动党员专题网站、网页为单位和平台,积极帮助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机会,发布流动党员就业信息,对流动党员进行再就业援助政策咨询,指导流动党员再就业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利用流动党员办理计生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有意识、有重点地对其进行教育。同时,利用外出党员逢年过节回家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时机,采取集中培训、述职报告、座谈会等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三)创新载体,强化教育,激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活力。
1、在各级组织部门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为流动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在电信部门登记,以便流动党员通过114查询。各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负责地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专人负责接听。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和党组织办理。属于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问题,一般应在2日内办理完毕。属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党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于有条件解决拖着不办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办,限期办结。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本地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党组织联系电话、联系人名单的备案等有关工作,以便及时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通过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党建网站等新闻媒体,将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有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广为人知,确保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接受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昆明市委组织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为0971—3170110。
2、充分运用党委、政府网站,在市委组织部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部门建立流动党员专题网站、网页,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交流互动。 在市委组织部因特网页中开设“昆明市流动党员管理之窗”,公布和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制度和信息;设立“流动党员之家”电子信箱,充分听取流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流动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县(市)区、部门要建立流动党员专题网站、网页,发布公开的党建信息,提供党员学习教育资料,引导流动党员到网站(页)上参加支部学习,了解党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为流动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学习交流提供服务,为流动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3、认真组织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巡回督查。
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流出(入)党员集中区域,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和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聚合力量,发挥作用,搭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平台。
1、发挥流动党员来自各个行业、地区、部门,具有各自优势的特点,建立流动党员发挥“双带”作用的平台。积极管理和发挥好流动党员的作用,促进本地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学先赶优,提高整体素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2、在流动党员中努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发挥流动党员联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势,让流动党员帮助有志、有能、有为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3、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激励措施。
广泛宣传流动党员中的先进分子,鼓励他们中的“能人”回乡创业或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