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整顿工作”;2002年,我们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顿”“水路运输危险货物专项整顿”和“液货船专项检查”等活动。
2000年水上统一执法行动中,我们严格检查了所有进出港船舶,对港内加油艇和旅游艇进行了整顿,严肃处理了“三无”船舶,依靠当地政府加强了对乡镇渡船、运输船的检查,加强了对通航环境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受检船舶不同程度地存在:船舶检验证书过期、逃避签证、配员不足等缺陷,并查出“三无”船舶19艘。经统计表明,船舶检查证书过期(74艘)、救生设备不足(71艘)等5种缺陷占很大比重。该次行动的开展,使我们进一步摸清了当时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好准备。
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化,人为因素的影响等等,均为不确定因素,随时可能导致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下几个问题仍然是我们今年工作中的难点,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助,需要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探讨新的解决办法:1、虽然大部分乡镇船舶建立了县—乡—村—船舶的四级安全管理制度。但仅仅停留在文件上,流于形式,缺乏主要的监督和制约措施,乡管员的落实也成问题,造成了乡镇船舶未能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
2、部分乡镇船舶船体状况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旅游快艇的管理问题是个老大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多次递达停航通知书,但各游艇业主仍然违法营业。
4、通航环境治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执法权限的问题,我们的工作经常处于被动。
5、辖区内油类作业码头还未制订有效的《码头溢油应急计划》。6、部分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仍然仅仅流于形成,喊在嘴上,写在纸上,仍然重效益、轻安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
7、由于大部分沿海航行的小型船舶存在航员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船主重利益轻安全的思想等问题,船舶配员不足、逃避签证,违章作业等现象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原创:gwku.net
八、今后的工作建议:
1、新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发实施后,给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是,要做好今后的管理工作,仍需加大宣贯力度,让《条例》的相关条款真正落实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海事部门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争取在当地政府的地持下,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旅游快艇,重点水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3、继续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努力提高海事执法手段,加强沿海各局的业务联系,对船舶逃避签证等现象形成有效治理。
4、沿海小型船舶人证不齐、船舶状况差、逃避监督管理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再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杜绝低标准船舶进入航运市场。
《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免费 www.gwku.net。欢迎阅读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工作情况总结
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