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商所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总结
按照贺平安委办【200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09年8月1日开始,至9月24日,,积极开展了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通过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对辖区内的一些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和个体户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求工作人员对我所的办公楼、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周检查一次。对办公楼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车辆等进行检查,未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强调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时要特别注意门窗的开和关,下班时要拔掉电脑的电源开关。
二、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进行督查
为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积极采取如下有效措施:1、有计划地督查。要求巡查组做好巡查计划和巡查工作安排,每月深入企业和个体户督查不得少于二次;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类管理。外勤组和内勤组要积极协调,互通信息,及时登记、反馈、核查企业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要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企业和个体户台帐,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和个体户安全生产信息。3、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检查企业和个体户的有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检查他们是否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检查其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巡查组要做好有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及时对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教育批评和督促指导,并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领导汇报。4、督查与查处相结合。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体户,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8月初至9月底期间,我所共出动4车次12人次对辖区内的炮竹经营店3家,爆竹生产厂家1家,集贸市场2个,加油站1家,液化气站1家,网吧7家,锰矿加工、收购厂6家,石场1家,24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安全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我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维护辖区内企业和个体户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秩序!
xx工商所
2009年9月25日
工商所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