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设备及工具落后。
1.在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只能凭工作经营和食品外部判断食品的好坏,没有科学依据,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进行快速检测不发生法律效果,使工商执法人员的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非常被动。2.我市共有三个县工商局和一个分局,下设40个工商所。除市工商局及三县工商局、分局机关配备有一个食品快速检测箱外,基层工商所都没有相关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仍然停留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的基础上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无法购置食品安全检测车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进行而快速的检查,这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无法及时有效地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监管。3.按规定进行食品抽样检测,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计划审批,再安排抽样检测,时间有一定的滞后,主要因为食品是在流通状态,而且有些食品的有效期较短,等上报审批下来,已经错过检测时机。而我市工商执法人员又没有抽检检测的职责权,对食品的质量不能验证或界定,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二)食品经营户来自各个阶层和基层农村,尤其农村消费能力薄弱,利润微薄,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村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变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小食品批发部、小杂货店等,自律意识及诚信经营意识不强,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建立并落实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和食品质量责任制度等方面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如对工商部门建立“两账两票一书”制度不理解,认为一天经营额就100多元,卖的是一元几角的小食品,不愿意样样都要填写建账。如对进货渠道也无法掌握,上架销售的商品极为低档,经营者意识极为低下,店主在进货时也往往顺应农村消费畸形需求,假劣食品混迹其中,或是市、县销售商送货下乡,没有开销售、进货发票,同时由于农村食品销售流转速度较慢,周围周期过长,变质过期往往成了农村食品的常态,低级的市场业态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提供了温床,也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特此汇报。
关于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