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材料上报乡中心校。
7、实行事故隐患反馈制度。各学校对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积极主动态度抓紧处理,要如期向上级反馈处理结果,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8、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心校于学校校长签定责任书,学校校长与各处室人员、各班班主任、学校教师签定责任书,班主任、科任教师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责任书,这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同时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乡中心校上报有关部门申请严肃处理。
9、实行学生离家、离校报告制度。学校要同家长经常保持联系,使家长知道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学生在家时要未在教室上课,教师或班主任必须在当堂课结束之前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学生无故旷课原因及去向;星期天、假期或放学时间,学生一直未到家,家长应马上与学校联系,共同弄清学生去向。
10、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11、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事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安全教育要做到“三个一”,即一个月作一次安全报告会,一星期上一节安全课,一星期更换一次安全板报。要充分利用每年3月和11月两次教育月活动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防火、防震、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事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中小学安全工作,形成人人关系中小学师生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12、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月工作。学校安全教育月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月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认真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饭坡乡中心校严格按照嵩县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去开创性的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