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投诉3件(1件盐、1件是红糖、1件是早点卫生),通过12315执法人员的调查,向有关厂家的咨询了解、厂家提交的质量报告后,盐、糖均属正规产品。
(四)、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以“节日”市场整治为契机,对我县各乡镇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两节”、“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局针对节日消费品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粮食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整治。首先对常年收购、销售粮食在10吨以上的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其次是清理检查持证经营情况;再次是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提出警告,限期办证。我县有粮油零售企业1家、专营粮食经营户10吨以上的有18户、兼营粮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171户(其中超范围经营72户),粮食零售企业经营的粮食必须持有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或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进货的合法凭证,并责令72户超范围经营户限期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增加经营项目;二是“节日”市场整治:在“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工作,严以利已,切实维护工商执法形象,一致得到了个体工商户的好评,并积极地配合好检查工作,使得检查工作顺利地开展,我局共检查了个体工商户196户,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40公斤(其中有过期饼干、饮料、奶制品、儿童小食品、无标识罐头等)、饮料96瓶,没收过期啤酒93瓶;三是案件查处:在“节日”市场整治中我局共查处案件5件(1件还在调查取证当中)、案值2.5万元、罚款金额0.5万元;当场处罚案件34件、罚款金额0.17万元;规范无照经营22户限期到翠华分局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在“五一“期间,开展重点食品质量监测,在市局公平交易科的帮助指导下,对粮、油、肉、蛋、禽、奶等常规食品质量的执法检查同时,把检查重点和范围扩展到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在农贸市场、吉利镇抽样18种食品(白酒、鸡肉、凉肉、豆腐、蔬菜、味精、鱼干、矿泉水等)进行检测,在抽检商品中没有不合格商品。
(五)、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2008年的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的管理,确保高、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规范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市场经营秩序,我局对县城所有中、小学校、职中、周边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这次整治采取以公平交易股为主,分局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防止反弹现象的出现,公平交易股与翠华分局共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了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中,我局从打击无照经营,严查“三无”、过期变质商品入手,逐校逐店的进行整治,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市场,给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各种食品经营门市进行检查其检查情况:糕点加工11家、饮品店3家、牛奶专卖门市1家、食品经营门市95户,对经营陈化、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做到从重、从严处罚,并追踪源头,一查到底。
此次整治,检查经营户110户,下达《限期责令办证通知书》15份,查处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4个品种、38样(饮料、饼干、儿童小食品等)有力地打击了违章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七、食品经营、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市场巡查力度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和深入,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分局)食品市场巡查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尤其是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