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督察、专项督察,以及自查、互查、联查等各种检查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查出的各类隐患,件件防范、落实整改到位,保证了春节、全国各地“两会”、“五一”及防汛期间生产的安全。
1、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监察,狠抓落实。支持配合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防以采代建、边建设边生产或借整合之名违法组织生产,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认真执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加强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企业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严格节后复工实行审批制度,对经验收符合条件的,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复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工。据统计,共检查煤矿15个生产系统,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4份,发现隐患109条,已督促整改103条,整改率达96%,剩余6条正在落实整改中。
2、认真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包括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继续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露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的开采技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施工管理,严防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等现象发生。据统计,共检查非煤矿山32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4份(其中尾矿库14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4份(其中尾矿库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1份(其中尾矿库2份),发现主要事故隐患52条(其中尾矿库4条),已督促整改47条,整改率达90%,剩余5条正在落实整改中。
3、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4、认真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按照《x县“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2009年开展创建“平安企业”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二零零八年在全县规模企业中继续组织实施“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考评细则,扎实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