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民主
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前提。社会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很多是因为没有依法行政而引起的因没有依法行政而激化。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是社会公平、安定有序的基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安定有序。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深入群众,察民情,知民意,疏民怨,解民难,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努力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三要进一步扩大民主。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确保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广泛的民主权利。四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法律制度,推进司法公正,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人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注重社会公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困难家属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要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依法保障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健全诉求机制。化解内部矛盾
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关键。许多社会矛盾表现为利益问题。表达利益诉求的行动更加积极。因此,要不断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不断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性因素,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矛盾隐患发生。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超前占位,关口前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的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两线四级”工作联动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工作保障制度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内部通报机制、舆论报道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定期督办、定期“回访”制度,巩固矛盾化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弹、扩大。
三、强化综合治理。形成维稳合力
大力开展治城、治路、治校、治理文化市场、治理安全生产秩序等为重点的综合整治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巩固平安商南创建成果。一是加强城区治安秩序治理。重点整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