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并交付使用。开建东城区住宅楼7.8万平方米,年内竣工5万平方米。
7公园宾馆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水上公园东侧新建8000平方米的公园宾馆。
8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对全县5126户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每户改造45平方米,每户补助4000元,采取整村建设和分散建设、国家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重点抓好5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改造区。
9小城镇建设项目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特色兴镇”原则,以南湖、朱店、韩店等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镇综合功能。积极开展示范城镇创建工作,加快生态优美小城镇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竞争力强的文明生态小城镇,力争我县小城镇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
10全力以赴争取项目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任务,精心论证储备一批大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家、省、市的衔接汇报,千方百计抓好争资列项工作,年内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同时年内争取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进入国家计划。
三)以规范整治为关键,力争在县城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市政管理一是由建设局负责,整治城区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越门经营的行为,严格实行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清运制度,加大城区供排水、道路、桥涵、照明等公用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审查各种商业广告行为,督促南、北滨河公园各责任单位清除垃圾、杂草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由县爱卫会负责,严格落实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民和农户清理乱贴乱画等各类城市“牛皮癣”加强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监管。三是由环保局负责,集中清运城区各餐饮、理发等无排污设施门店产生的污水、餐厨垃圾,整治畜禽及水产品经营门店占道加工、乱泼污水的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由水务局负责全面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四是由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各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规定的区域内整齐摆放自行车,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大扫除。五是由水洛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整治城区五村及各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六是由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全面整修省、县道及乡村道路,全面清理各级各类道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七是由公安局负责,农机局、运管所、各乡镇政府配合,检修更换破损的各级各类道路路标等公用设施,确定车辆过境路线;城区要围绕红绿灯设立固定岗哨,加强流动巡回检查,整治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乱闯红灯等违章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整治自行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的问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规范交通秩序。八是由商务局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对县城十大专业市场由各管理责任单位合理规划市场摊位,整治市场门口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的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九是由工商局负责,规范城区经营门店、户外建筑物、橱窗、各类杆线等广告牌匾规格,查处乱贴乱画、随意悬挂广告牌匾的行为,加强对各种商业活动宣传内容的审查。十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卫生、工商、国土、交通、商务、环保、水洛镇等部门配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