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新的突破。
三、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县区、乡镇残联。县、乡两级残联主席团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席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县区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专门协会主席等担任,乡镇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担任,县区残联理事长由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副理事长、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乡镇残联理事长由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县区残联统一发文,并实行专职制。
县区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各专门协会委员按照残疾类别由本级主席团中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骨干组成。
要认真落实省编办《关于地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甘机编办发[]4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通知》甘组通字[]29号有关规定,配好配齐各级残联领导及干部。年换届前,县区残联班子中要争取配备残疾人干部,理事会中要有残疾人,机关干部中残疾人占一定比例。乡镇残联要从主席团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2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村社区要选举成立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协会主席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村残疾人协会副主席、委员中要有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社区残疾人协会副主席、委员由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担任。要配备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从残疾人协会委员中选聘残疾人担任,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在村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当地公共服务设施没立残疾人之家,为本村社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1做好基层残联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通知》甘组通字[]29号要求,选拔、配备好县、乡残联干部,特别要选配好残联领导干部,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同志选配到残联领导岗位。要加大协管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和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残联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交流,不断增强残联队伍的活力。要重视和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工作、社会活动能力较强的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建立健全“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大推荐、培养、选拔力度,逐步增加残联干部队伍中残疾人的比例,增强残疾人的代表性。要选聘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热心社会工作的残疾人担任乡镇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各县区要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和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动态管理,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不断提高专职委员素质。
2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要制定残疾人工作者五年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乡镇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工作者长效培训机制,将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使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
3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残联发[]15号要求,认真把握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残联干部年终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努力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