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廉政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公款内部相互宴请;除因工作必须外,不准中午饮酒;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不准违反规定向任何学校介绍学生;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就餐规定;严禁收受任何形式赠予的礼金、礼券、代币购物卡(券)。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生活作风修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要实行“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纯洁“社交圈”、“生活圈”,慎重对待日常交往和人际交往。
3、强化群众监督。要把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日常生活表现纳入群众评议范围;要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对教育不改、不接受群众监督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三、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真情塑造未来”教育服务品牌的一项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确保机关自身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搞好结合。要把机关自身建设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注重深化、细化机关自身建设的内容,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考核办法。主要采取督查、自查、测评、复查的方式,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重点在理论学习、干部作风、工作作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程序:
1、督查。由办公室和人事科组织协调有关人员负责机关自身建设日常督查工作,督查情况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2、自查。年底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对照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
3、.测评。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和人事科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和基层单位代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4、复查。由办公室和人事科对自查和测评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核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