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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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方百计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建设责任制。各县、市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地委负总责,县委是关键,乡镇抓落实”的要求,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推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关键措施,认真落实县、市委书记履行抓村级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群众评村、村评乡、乡评县”的工作评价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把手抓一班人、一级促一级的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格局。
2、建立和落实督导考核制度。地委将村级组织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委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县、市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形成党委与政府齐抓共管、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地、县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迈上新水平。
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