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返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疏通资金筹措渠道
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和村组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路基工程的主体,建设资金主要以镇办、村组自筹为主。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和村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抢抓机遇,多方筹资,确保路基工程顺利进行。
(一)资金补助:凡列入通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据实补助、先干后补”的办法进行。通村路路面部分,由区交通局争取省交通部门每公里油路补助10万元、水泥路补助15万元,市上每公里油(水泥)路补助1.5万元,区财政每公里油(水泥)路补助2.5万元,省、市、区补助资金捆绑下达。另外,区财政按每公里5000元的标准,拿出专项资金对通村公路路基部分予以奖励。
(二)通村公路建设用地原则上由沿线镇办自行调剂解决,并无偿解决工程所需的取土、取水问题。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杆线迁移或升高由各产权单位负责解决。
(三)落实农村“一事一议”政策。鼓励和提倡农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采取义务劳动、受益单位和个人捐资等形式支援通村公路建设。凡捐款10万元以上的由区政府颁发奖牌,并在所修路段树立明显纪念标志。
(四)由各镇办、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村综合开发资金,用于通村公路建设。
五、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镇、有关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发动群众认真进行路基施工,确保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区交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各镇办、村组的路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并对路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同时,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将通村公路建成“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六、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养管机制
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区、镇(办)、村三级公路养护体系。镇办要设交通专干,有条件的要设公路管理机构,行政村要设公路管理员,分别由所在镇办、村管理并承担费用,在业务上受上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指导。
通村公路的养护由镇办、村组共同负责,养护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筹集。区交通局要对通村公路养护给予技术指导,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及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评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七、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任务完成
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为了切实加强全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通村公路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维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魏 琦 区委副书记
刘 建 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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