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把对国家重点学科的考核和认定,作为加强建设的重要手段。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抓住能够促使学科上水平、凝方向、聚人才、筑基地、出成果、作贡献等关键方面,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4.发挥国家重点学科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要构筑能够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学科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建设效益。要利用国家重点学科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大幅度增强高等学校科研和创新能力,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措施
1.制订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是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率的重要保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目标,规划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发展目标,规划本区域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各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和每个国家重点学科要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学术动态,要与国际高水平学科进行比较,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瞄准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发展思路,凝炼学科方向,确定建设内容和实施措施。
2.整合资源,加快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凝炼、队伍汇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构筑基地建设等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211工程”、“985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等相关建设项目时,应与国家重点学科相结合,并给予支持和倾斜;各地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国家重点学科纳入地方(部门)重点学科建设中统一规划,安排建设;各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应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整合各种资源,制订相关政策和具体建设措施,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对国家重点学科给予人力、物力和政策的倾斜。各学科要根据不同时期学科发展要求和本学科自身特点,分析影响本学科上水平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3.规范管理,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建立完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教育部负责对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各地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域(部门)的国家重点学科,对其建设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各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单位负责国家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保证。
4.建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由国家、地方(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筹集,确实保证所需建设经费同时,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建设。
5.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通过检查考核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国家重点学科的考核每五年进行一次,考核的依据是各国家重点学科制订并备案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国家重点学科规划的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重新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对建设成效差,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淘汰。
6.国家重点学科的确定。国家重点学科在定期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由教育部按有关程序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