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采购能源效率低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机关消费标准制度。要组织制定和认真执行建筑物节约资源标准、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耗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标准、资源消费定额、房产和车辆经费预算支出标准等,严格控制超标准消费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体现节奖超罚原则的节能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建立统计报表和核算制度。要建立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核算指标体系,抓好量化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各级机关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核算,建立资源消耗台账,按时如实报送资源消耗情况。
四是建立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各级机关要定期开展资源消耗自查工作,认真分析机关资源利用状况,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充分挖掘节约潜力。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坚持每半年对本级机关资源节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并将情况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同时,要对各机关、各楼栋、各楼层、各处室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通报或张榜公布。
五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市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渝委办发〔2009〕27号),严格考核,逗硬执行。各区县(自治县)机关要参照执行,
六是改革机关后勤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方式改革,逐步对会议、活动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展机关后勤外包服务,积极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路子。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
四、切实加强对我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机构,强化责任。各级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节约资源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机关节约资源的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要建立机关节约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市级机关公用经费“零增长”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增添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强大合力。纪委监察部门和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建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推动、监督实施,大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起好牵头作用,积极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开展节约资源试点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编制发展规划和作出项目决策时,要切实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节约优先、注重效率的方针,用好有限资源,杜绝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要积极鼓励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改造项目。要研究制定机关节能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有重点地抓好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