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部门建设意见
务工作、一手抓自身建设,时刻不能动摇。
第二,要加强领导。部长是部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是部门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党总支是部门建设的责任部门,办公室是配合部门。副部长是分管科室自身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和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支部、本科室自身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由机关党总支牵头,办公室配合,各支部、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党总支要制定部门自身建设的详细规划,各支部、科室、每名干部都要根据规划制定出各自计划。
第三,要严格督查。党总支与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抽查一次支部和科室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活动进行评估,向部长办公会作出汇报。支部书记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在积极参加活动的同时,提醒和组织支部、科室人员参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每名干部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要落实奖惩。部机关将把各科室和每名干部参加活动的情况和效果,纳入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的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条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的重要依据。
党总支要根据本意见,制定部机关“优秀读书奖”、“优秀成果奖”、“工作创新奖”和奖励学费的具体办法。
《市委组织部加强部门建设的意见》我d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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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