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开展生产基地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积极提倡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测检验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合作社“五化“建设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作社“五化”建设是一项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合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形成管理和指导合力。市、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将“五化”作为认定规范化合作社重要内容,做好协调工作,主动落实各项实施内容和措施。
(二)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合作社“五化”建设目标和工作方案。今年,每个县(市、区)选择10-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实施单位,争取“十一五”期末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建成“五化”合作社。
(三)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按“五化”建设内容对合作社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地要结合作风年建设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合作社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合作社解决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政策扶持。合作社项目和扶持资金向“五化”重点实施单位倾斜,重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应用,实施标准化生产;购置农产品保鲜、储藏和包装设备;创建品牌和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名牌产品。要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民培训等建设项目,重点组织社员参加农广校等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
(五)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强对“五化”建设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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