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队伍建设意见
(六)强化重点人口管理。对暂住流动人口推行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一旦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每月对重点人员、轻微违法违纪人员和后进职工进行一次“走访谈心”活动,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健全档案登记、管
理和保存制度。每季度负责抽查一次,对没有开展活动的或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200元;对一个季度连续出现两次、一年累计出现三次不达标的或当月出现严重打架、斗殴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党政主管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并分别给予1000元的罚款。(七)强化外出队伍组织管理。为确保外出队伍整体形象,要通过举办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班、形势任务教育培训班等,重点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当地的风情民俗,组织外出职工与企业签定《外出创业承诺书》、《“我与某某矿共命运,某某矿发展我光荣,我为某某矿添光彩”的协议书》,凡是不遵守当地企业规定的,被辞退的职工,一律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创新外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创新力,“外出人员创业到哪里,基层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积极推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异地创业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季度要向矿党政书面汇报一次本人的履职情况及异地创业职工的思想情况;每半年向矿党政总结汇报一次,政工部负责考核,并作为评先、晋级、晋
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