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建设
重点镇建设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城乡一体,综合改革原则。把重点镇建设同农业产业化、工业园区化、城乡一体化结合起来,在体制、户籍、社保、土地、投融资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突破。
(二)多方融资,市场运作原则。将省、市、县财政注入的资本金放大使用,通过“搭建平台融资金、面向市场引资金、包装项目争资金、盘活土地生资金、集聚民力筹资金”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三)统一规划,多方建设原则。在规划的指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各种力量参与重点镇建设。
(四)完善功能,重点突破的原则。要把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点,加快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重点镇的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宜居宜业城镇。
二、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制定规划
省政府在全省确定了107个建制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我市*镇和*镇、*县*镇、*县*等11个镇被确定为重点镇。
重点镇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重点镇建成区平均扩大0.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增加到1万人左右,50%的重点镇镇区人口达到2万人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燃气普及率达到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污水处理率达到75%,基本达到县城建设标准。产业聚集基本形成,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年生产总值增幅达1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1000万元左右,成为适宜中小企业创业和县域人口聚集的中心城镇,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各重点镇要按照县域城镇化发展规划,组织规划院(所)对重点镇原有规划进行全面评估,需要修编的,要尽快组织修编。新修编的重点镇规划要符合以下六个要求:
一是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确定发展方向、布局形态和用地结构,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建立既适应长远发展,又满足近期建设需要的规划体系。在重点镇布局上,坚决反对交通干线穿镇而过的落后规划建设方式,避免重点镇未来发展和全市交通网络建设的矛盾。在用地布局上,留有充分的产业用地,为重点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要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充分考虑城镇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对交通、道路、排水、亮化等基础设施和居住、医疗、教育、商贸、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设施及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设施的需求。
三是要符合城乡统筹的要求。按照城镇化战略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在重点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快编制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四是要符合提升文化内涵的要求。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传承与发展结合,保护能够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文化特点的古建、遗迹,建立城镇标志和主题雕塑,并以之为依托,建立适当规模的文化街区,着力营造城镇文化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