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党委的集体决策。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迅速向党委报告。
2、规范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3)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进行表决。提倡对重大问题决策实行票决制。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决策的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党政负责人不得自行决定。
3、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根据有关文件,在总结前几年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界定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的召开时间、参加范围、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议事决策规则内容要全面、具体、操作性强。
(1)党委会。乡镇党委会议是乡镇党委的最高决策层。党委会议事范围: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提出和确定党委的工作计划,研究人事安排等有关重大事项。党委会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书记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提前将议题通知参会人员,不允许临时动议。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讨论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议。乡镇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本文章来源于21代写秘书网 https:///]式研究问题,不允许以书记办公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
(2)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日常工作情况。参加人员:书记、副书记,人大主席和纪委副书记列席。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管理机制
1、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审核制度。乡镇的大额支出(具体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乡镇长必须与党委书记通气,并由党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加强乡镇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组织、财政、农经、党政办等人员组成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每季度向党委扩大会议汇报一次财政收支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审查制度,年度预算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经乡镇人代会批准;落实“乡财县管”的有关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预算变更需经乡镇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2、建立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修路、建房、土地开发、农业开发、小城镇开发等公共投资项目和数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规划、申报、审批和实施等提出具体的规定。一要坚持集体讨论。乡镇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意见一致方可作出决策、组织实施;二要进行科学论证。重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充分调研、酝酿和征求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必要时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论证会,对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估。三要实行公开招标。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平等竞争,防止暗箱操作。四要严格加强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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