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应提前通知代表,有关的材料也应提前分发给代表,以便代表讨论和审查。
3、代表大会在换届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年会由乡镇党委主持。不是代表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列席会议。其他人员需要列席会议,由乡镇党委决定。
(六)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查乡镇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
3、通报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4、讨论和审议代表提出的方案并作出决议。
5、选举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对党委、纪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或信任投票。
7、讨论和审议党委提交的其它有关事项。
以上内容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作出安排。对会议的决议,乡镇党委应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应作必要的通报,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年会上向代表报告。对民主评议提出的问题,乡镇党委必须在下一次年会上向代表报告整改结果。
四、工作要求
1、要广泛宣传动员,迅速启动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在9月15日前启动工作,9月20日前要组织常任制代表正式开展活动。要组织力量做好筹备工作,认真研究,细致谋划,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环节,尤其在代表选举的程序上要严格审查把关,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党员选上来作为常任制代表。同时,各党委要[此文章由21秘书代写网 https:///独家原创]采取悬挂过街旗、张贴标准、召开会议等方式搞好工作宣传,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度的重大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2、要创造良好环境,保证代表行权。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事关全县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大局,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提高对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认识,重视并支持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及常任制代表的工作,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时间、地点、人员、经费上的支持,任何乡镇及基层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代表开展正常合理的调研、视察活动,尤其要自觉接受代表对党委成员日常工作的监督,如果出现对代表行权制造障碍或打击报复的,县委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3、要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本党委实际,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不违反党章和有关条例、规定的前提下,丰富工作载体,活化工作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各种调研、视察、监督、评议活动,让党代表参加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调研调查和讨论研究,给代表提供广阔的行权空间。各党委要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活动,使其深入了解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掌握县委及乡镇党委的政策、决议,提高代表自身素质,更好地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意见要求,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办法、规定,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并成立领导组织,设置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的《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度的请示》要于9月1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组(政府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