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好“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200张。积极争取老龄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经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孤儿供养标准,探索孤残儿童“爱心家庭”养育模式,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进一步做好慈善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广泛开展“慈善双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募捐活动。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慈善超市”。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力度,确保福利彩票销售额快速增长,筹集更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五)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和日常监管。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石柱—忠县平安边界线创建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力争婚姻登记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救助服务体系。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建殡仪馆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强化文明治丧,组织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活动。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巩固非法墓地清理整顿成果。
(六)充分发展老龄事业。作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强化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开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七)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统筹推进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着力在孤儿供养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低保、医疗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探索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在整合民政资源、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有效救助机制、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社工人才培养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促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组织机构,落实责任。按照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民政工作,并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完成民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严格落实救灾、低保等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要配合组织、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民政惠民政策的落实和民政资金的发放进行督查。要对民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严格考核。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