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新建以优质核桃、花椒、板栗、柿子等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10万亩,形成渭北优质核桃产业带、凤县及西部山区花椒产业带、秦岭关山优质板栗产业带、秦岭北麓柿子产业带。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发办,12个县区政府。
(九)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坚持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多措并举,强化封禁和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到 年,新建公益林10万亩,使公益林总面积达190万亩,全市森林资源保护面积达998.88万亩。
加强造林绿化苗木的培育,充分发挥国有林业苗圃育苗主力军作用。各国有林业苗圃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生产能力,突出乡土树种,年生产优质苗木600万株。省苗木繁育中心要发挥林木良种培育示范作用,为良种推广储备繁育材料,年提供良种、特色苗木100万株。做好社会育苗的指导服务,积极发展专业户合同定向育苗,年培育定向苗木500万株。https://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12个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宝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 “绿色宝鸡” 建设办公室、市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从林业、交通、水利、规划、城建、农业、旅游等牵头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任务分解下达、工作督导检查和宣传申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市创建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途径,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民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媒体,把创建成效宣传出去,把典型经验推广起来,引导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领导包抓,示范引导。市林业、城建、水利、交通、规划等牵头部门在已建示范点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新的绿化示范点,明确包抓领导,落实包抓责任;在县区积极推行领导包抓绿化示范点制度,每个县级领导至少包抓1个示范点;县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也要层层建立1—2个绿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创建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建立示范样板,抓重点工程实施,抓难点工作突破,县区要围绕地域特色创示范,部门要围绕行业建精品,力争在九大工程上都树立一批示范样板,引领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1500万元,各县区财政也要把创建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整合资金,捆绑使用,优先向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区域倾斜。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造林绿化,多植一棵树,多造一片绿。采取政府出规划、企业出资金、农民出土地的办法,推广“企地共建”模式,鼓励社会认建认养绿地,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创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