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落实。
(二)要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解决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的同时,争取财政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争取国家民委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长廊”建设专项资金。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应有文化建设的项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文化经济政策,扶植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文化产业和多种经营,逐步壮大自身经济实力。
(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图们江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以及中、远期规划,做到有位置、有指标、有项目,狠抓落实。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文化单位自身造血功能,走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良性发展轨道。
(五)加强对城乡文化市场的培育和管理,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和队伍,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法规,依法管好、管活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市场的不断繁荣。
(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从实际出发实施分类指导,特别在乡村,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能搞硬性摊派,不能加重农民牧民的负担。要充分尊重和发扬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重视培养和树立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扩大典型的覆盖面。
(七)坚持标准,讲求实效。“图们江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要立足长远、着眼发展,从实际出发,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规划和建设。在建设中要以求实务实的精神,办实事,求实效,把各项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和龙市文体局2005年5月17日附:和龙市“图们江边境文化长廊”建设标准
一、文化网络形成第一条 是市、镇、村三级文化网已基本形成。即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依需要而建立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管所、博物馆、青少年文化宫等;镇、街道有文化(中心)站;村(社区)有包括“三室一场”(即图书室、活动室、娱乐室、体育场)的文化室。第二条 文化馆馆舍面积基本要求:2,000平方米;馆内设有大型活动室或展览厅、游艺室、排练室等活动地,业务活动用房面积达70%以上。第三条 图书馆馆舍面积基本要求:2,000平方米。馆内阅览室、外借室不少于3个。藏书基本要求:12万册;第四条 镇、街道文化站房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镇中心和所有村有文体活动地点或演出场所。第五条镇、街道普及文化(中心)站,其中,建成文化中心的达100%。村(社区)基本普及文化室。
二、文艺活动普及第六条 广泛发动和组织各族群众参加社会文化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等)。经常参加活动的群众达全县人口的15%以上。县文化馆、图书馆加强了对基层的业务辅导,文化馆业务人员每年人均下基层时间不少于60天;图书馆辅导人员每年从事辅导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分之四。第七条 市文化馆和镇、街道文化(中心)站,分别组织或参与组织全市、乡级的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图书馆积极开展了各项为读者服务的活动。第八条 市文化馆、镇、街道文化(中心)站,分别建立了一支业余群众文化艺术骨干队伍,经常开展活动。全市群众性文艺创作繁荣,有一支文艺创作骨干队伍,每年都有作品在全国、省、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演、参展及获奖。第九条 文化馆、站对民族民间艺术进行普查、收集、整理、开展和研究工作,取得一批成果,并建立了有关档案(如民间零散艺人档案等)。 第十条 艺术团面向经济建设、面向基层、面向农民搞好演出服务,每年演出不少于100场,其中80%以上场次为农民演出,做到节目健康,常演常新。有一支创作队伍,每年创排一台新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