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认真查处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对信访提出的意见的;
9、其他需要追究的问题
(三)建立联绩考核制度。由县信访局、稳定办对各乡镇、各部门建立信访和稳定工作档案,作为责任考核、单位考评、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凡被列入重点管理乡镇或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重点管理期内不得提拔重用。在全年信访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达标单位,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等工作考核中不能评为先进。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农村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在城镇社区、企业,要建立健全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群团、民调等组织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其真正理解、参与、支持各项该革,正确处理三者关系。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参与群体性聚集和上访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要本着强化县级、巩固乡级、完善村级的工作思路,以三级预警信息网络为依托,构筑好基层信访组织网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进一步调动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恪尽职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抓;其他领导领导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
(二)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摒弃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第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信访工作既要抓谋划、抓部署,更要抓检查、抓落实,不达成效不撒手,不达目的不收兵,切实解决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较真叫板。县委办、政府办和信访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信访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真督实查,要帐较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