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工作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1、信访工作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是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和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基层信访工作作为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经济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各种利益格局将进一步调整,大量的社会矛盾将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重要思想、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信访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心下移,狠抓基层,使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问题在基层妥善处理。
二、规范管理,实现基层信访工作制度化
3、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对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要亲自督查督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谁分管 谁协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包干到底,权责统一。
4、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皖〔*〕62号)。对因工作不力、失职酿成重大信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将信访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健全信访工作会议制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基层单位要根据信访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6、坚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阅批、处理人民来信制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每年阅批人民来信要占来信总数的30%以上。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50人以上的联名信必须亲自处理,跟踪督办,报告结果。处理来信的原则是县(市、区)多办少转,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基层单位只办不转。
7、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发生群众集体上访,领导干部要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发生越级集体上访,要按上级机关通知,迅速赶赴现场或接待场所处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