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程序,并按照《纲要》的要求,规范实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办理、转送、交办、督查、答复、通报和归档等工作制度。街道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十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信访工作的有效运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社区要从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特点,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在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上做出规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奖励办法,以确保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误、失职而引发的信访事项或因为没有认真排查而未发现上京赴杭等信访事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街道将按照整合信访资源、优化力量配置、共同协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综治、信访、调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街道综治工作为平台,建立信访事项统一受理、信访力量统一调配、信访工作统一协调解决的工作机制,为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提供方便,为街道的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全局性、基础性的保障。
(三)密切配合协作。各科室、社区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两个窗口和领导干部每月二个接待日这两个平台,方便群众反映信访事项。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信访事项街道、社区代理制度,通过代理、陪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接访等形式,引导群众进行有序地反映、解决信访问题,有关社区或单位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尽早解决信访事项,真正做到小事不出街道、大事不出社区,确保信访事项90%以上在街道的协调下得到解决,98%以上的信访问题在社区层面内得到解决。
信访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