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局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实施意见
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情权。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的作用。
22、建立快速反映、快速处理机制。对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急、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疏导到有关部门。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不听劝告的,要立即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六、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23、中央、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要加强指导。通过部署工作、制定计划、建立制度、建立联系点或跟踪点、总结推广经验、举办培训班、开展理论研究等形式搞好宏观指导。要通过督办案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等方法进行具体指导。
24、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要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基层对上级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检查基层受理的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检查基层信访机构、人员配备、网络建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5、实行目标管理。各省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初信初访办结率,减少越级信访、重复信访、集体上访为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数量、质量、效率等管理目标,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