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四)接待场所规范
1、信访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在综治工作中心设立信访办公室,作为协调处理本区域信访工作的业务场所。办公室内要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接待日安排表、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等,并做到上墙公布。
2、信访接待室。各乡镇(街道)在综治工作中心内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作为接待来访、接听来电的窗口。做到有专职接待人员、有信访台帐、有固定的电话和计算机等必需的办公设施、有一套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守则》、《信访条例》、《信访人须知》等有关内容上墙公布。
3、信访调解室。各乡镇(街道)在综治工作中心内设立信访调解室,作为调处信访事项的场所。调解室要有接待人员和上访代表公示牌,并把《接待人员守则》、《信访条例》、《信访人须知》等上墙公布。
村(居)也要在综治工作站内设立信访(纠纷)调解室,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信访(纠纷)调解员及信访信息员名单、工作流程图、《接待人员工作守则》、《当事人须知》等上墙公布。各村(居)驻地附近并要设有一个宣传窗,以便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公示内容。有条件的村(居)、企事业单位可按照上述要求单独分设办公、接待、调解场所。
4、其它。镇和各村(居)要保障信访(纠纷)调解工作所需的经费。
四、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活动,要以健全一个网络、强化两项工作、开展三项活动为重点。通过抓基层,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展现信访工作新面貌。当前,结合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健全一个网络”。即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网络。要以提高基层信息预警能力为重点,建立健全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各线、办(中心)各司其职,镇村干部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的大信访格局。大力加强以村(居)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整合力量,实现上下联动。
“强化两项工作”。首先要强化初信初访工作。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提高处理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确保办结率达到95%以上,切实从源头上把信访总量降下来。其次要强化信访疑难问题的专项治理。在总结前三轮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四轮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和重点疑难问题百日大调处活动。要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对本镇、本村内存在的信访老户、缠访户、异常访、重复访问题,积极落实包案调处小组和帮扶稳控小组,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研究完善处置办法,全面实行信访事项终结制度,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复杂疑难的信访问题。
“开展三项活动”。一是要开展争创绍兴市信访“三无”乡镇活动。各乡镇(街道)要以提高化解和控制信访问题能力为重点,确保全年无一批越级集体上访、无一起重复越级个访、无一件信访积案。二是要开展“村村争先进”活动。着重以加强村级组织网络化建设、制度规范化建设、民主管理化建设为内容,不断加大对群众来信(联名信、重复信)和“三访”问题突出的一些村(居)的整治力度,探索创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三是要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要以《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热情,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切实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信访问题,做到依法处访;同时,采取经常性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通过现场解答、进村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