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中纪委《控告申诉条例》、《2009—2009年南京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细则》和《2009年南京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制定2009年市级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1、信访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室具体落实信访事宜。
2、坚持单位领导亲自接待来访,亲自阅批所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亲自参与处理疑难信访查处。
3、主要领导每年2次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4、确定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
1、要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机关工委利用机关建设网站完善网络举报系统,方便群众举报。各单位要将负责信访的工作机构、通讯地址、电话邮箱、接访时间、上访程序、查询信访事项等进行公布,通畅信访渠道,扩大信访工作覆盖面。
2、完善信访监督制度。重点监督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执行情况,及时查办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对一些典型信访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查办力度。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年中接受市纪委的检查。
3、建立信访备案制度。信访干部要对信访的时间、渠道、拟处理意见登记在册;做好信访登记、交办、承办、回复等情况记录;对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材料、证明、笔录、调查过程、处理结果等全部备案,做到处理信访有凭、有据、有因、有果,有案可查。
4、严格信访处理时限。各部门要加大自办信访件的力度,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凡署名的群众来信,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2个月内告之办理结果,并征求其意见。署名信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重要来信,应及时送领导阅批。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件和领导批办件,要认真组织查核,并在45天内上报调查结果,如不能按期报结的,应及时要求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信访调查过程中,可视情对被举报人进行信访谈话和信访函询,要求其对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