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三下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11、针对群众需求,以其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制作和发放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精品,将科学知识和法制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12、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取消一切没有法律依据、侵害群众利益的规定和做法,保障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权利。
13、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办事程序,从根本上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突击活动和补救措施推行计划生育的方式,将“七不准”的规定公开到村,做到家喻户晓,接受群众监督。
14、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责任制,普遍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民主监督制度,实现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六、建立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
15、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对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
16、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个案记录和跟踪随访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根据育龄群众的需求,为他们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
17、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适当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对计划生育户的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将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扶贫开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积极实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等工程,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
18、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社会保障事业,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家庭福利、奖励优惠、节育补偿等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八、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方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9、坚持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探索新形势下科学的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估办法,客观评价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的效果。
20、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