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大力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2、在东部和城市地区,要大力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同时为各类人群提供针对性强的生殖保健知识和产品信息,逐步实现社区水平的生殖健康全程服务。
3、在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要通过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知情选择,通过面对面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帮助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认真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普遍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
4、努力宣传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五期(青春期、婚前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大众传媒、面对面咨询等途径,提高育龄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和人工流产率。
5、加强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大力降低手术并发症和差错发生率,避免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和手术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较高的综合避孕率并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
6、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加强对新生儿护理、婴儿保健、哺乳期避孕和中老年保健指导;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不孕症、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筛查、诊治和随访工作,降低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发生率。
三、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诱发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调查和对主要危险因素的筛查,掌握本地区出生缺陷的主要类型和发生率。
8、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省、县、乡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并实施分级管理,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和病残儿鉴定资料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出生缺陷干预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9、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出生缺陷发生的特点,引入相应的出生缺陷预防技术,通过普法和科普宣传、咨询指导、产前筛查、技术干预等措施,使本地区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10、加强多样化、个性化、社会化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科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