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十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宣教中心的作用,努力制作适应基层需要的各种文、图、声、像宣传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宣传站要有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宣教设备器材,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乡镇人口学校和村宣传室,对广大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夫妇进行宣传和培训。
到*年,实现全国省级电台、电视台,85%的地、县级电台,70%的地(市)级电视台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节目。
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工作
(十三)加强基层工作是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的主要措施。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并且把计划生育工作同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十四)做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关键是加强乡(镇)村两级,重点是村一级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负起责任,发挥作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革命军人、国家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规,做好子女及亲属的工作,并且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纪检部门和政府监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干部要严肃处理。
(十五)在基层要建设一支数量上和质量上能够适应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两级要配备必要的兼职计划生育人员,并且做到任务落实,报酬落实。要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依靠他们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更加广泛地吸引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各地要制定计划,切实帮助基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 ”方针,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活动,把这一活动与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的活动结合起来。在城市,要研究与解决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和户籍所在地要互相配合,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工商管理、城市建设、社会治安、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部门和团体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发展计划生育科技事业,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十八)继续完善现有的计划生育科研布局。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委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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