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能力,到2010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5、完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利用社会管理资源,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是:
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的职能作用,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考核办法,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上,不断完善、培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分析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协调基层解决好具体问题,积极争取区、市业务部门的支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绩考核以及晋升工资、录用调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聘干、表彰奖励等方面,把计划生育作为重要条件,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稳定,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及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到机构、人员、报酬三落实。在县党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上开设人口理论课程。
财政部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总额预算、专项列支、逐年增长”。要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要确保将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期足额拨付到位。
公安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暂住人口管理档案及台帐,抓好出租房主和用人单位两个环节,突出治安管理和计生管理两个重点,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配合计生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把入户关(没有计生部门出据的计划内、外生育婴儿证明,一律不准入户),严格户籍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厉惩处。
法 院:对计划生育部门起诉的违法案件,在办结过程中给于大力支持,早办理、早结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采取现场立案、现场执行、现场结案的方式对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要给于严厉打击,在全县营造强有力的声势,以点带面,形成震慑,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轨道。
发改局:积极争取区、市计划生育方面的资金,抓好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城建、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企业、建筑工地、房屋出租户、渔场、农场、砖厂和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整顿,查验流动人口婚
育证明,实行“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管理办法,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卫生部门: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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