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宁党发[*]89号)文件精神,做好新时期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来抓,紧紧围绕“巩固城市、提高农村、主攻移民地区和流动人口”的工作思路,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农村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移民吊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部门配合和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重点人群存在超生问题。基础好的乡镇盲目乐观,基础差的乡镇主动性不够,乡镇部门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解决人口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区、市要求上来,不可有丝毫松懈和麻痹情绪,不可掉以轻心。要做到“四个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子,实现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整治转变,努力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既定人口发展目标的完成,为我县顺利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根据《宁夏人口发展规划(*-2020)》提出的人口发展目标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经济等手段夯实基础,推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对接,全面落实“一本通”帮扶政策,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稳定和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创建活动,确保到*年底,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7个乡镇(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