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罚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5元;应随访而未随访的,每例每缺一次,罚村书记、主任和计生专干每人5元。县级以上考评全部到位,年终一次性奖上述人员每人100元。
6、孕情跟踪情况。
计划内怀孕14周(16周以下)办证,领证的,罚计生专干每例5元,人为造成16周以上办证、领证的(指随访、孕检失误造成的),每例罚计生专干50元,处理不到位的,每例罚村书记、主任、每人50元,全年无未持证怀孕和超月领证的,年终奖上述人员每人50元。计划内怀孕限14周以内登记、上报、办证,杜绝二孩16周以上办证和自然流产现象,每发现一例二孩14周以上流产或怀孕无结果增加该村深挖期内女婴任务一例,限破“两非”案件一例;不能完成的,扣该村2分,罚村书记、主任各100元,罚村集体200元。全年无二孩14周以上流产和无大月份怀孕无结果的或有两非案件突破的,每例奖村3分,奖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100元,奖村集体200元。
7、其它:
(1)宣传教育:镇计生办负责编印下发宣传材料,村专干负责接收,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布置宣传材料发放和入户宣传工作,包组干部负责宣传品入户发放和宣传工作,在上级检查或镇上抽查中发现每少发1户,罚包组干部30元。如因宣传材料未发放到农户,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计生工作在上级考评中失分过半,罚包组干部50元,其他责任人各30元。宣传品已发给农户,因保管不慎或故意刁难的除外。同时村人口学校宣教活动,基层计生协会活动要有计划,按要求开展。在上级考评中如人为造成丢分,每失1分,相关责任人(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主任、村专干)分别给予罚款100元。
(2)计生合同协议签订:育妇合同、流出未婚青年婚育服务协议由包组干部负责100%鉴定到每个农户,必须是农户本户鉴字,在上级检查或镇上抽查中每少鉴或代鉴1户,罚包组干部30元。
(3)奖励扶助: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以及镇计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村(居)在摸底上报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对象户的情况,一旦上报被镇否决掉,将处理相关责任人,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4)业务质量:镇计生办、服务所,村专干全体人员都应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所承担的各项业务,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如在上级检查中,因所承担业务工作人为不负责任造成丢分,每丢1分,罚责任人100元。另外,其他相关计生工作及月工作在实施中明确责任人,逐步贯彻落实。
上述奖惩,按月考核,由镇计生领导组确定相关人员进行汇总,奖励按月兑现,处罚镇干部在当月工资中以兑现,村干部在年终工资中予以兑现,村集体在年终转移支付或计生投入中予以兑现。考核时间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出考核结果,阶段性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和掌握情况及时出考核结果。
三、强化考核,切实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1、以统计年度为期限,以新婚上报率,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生育对象早育发现率,政策内出生率,上环到位率,结扎到位率六个方面的工作为指标,实行经常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2、"六个率"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新婚上报率占10分,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占25分,生育对象早育发现率占10分,政策内出生率占20分,上环到位率占10分,结扎到位率占25分。每月计生办排名通报、年终统计一汇总,纳入总评。
3、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及从我镇实际需要出发安排的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