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社区计划生育改革意见
、避孕药具柜,并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应安排b超室。服务队伍由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卫技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组成,负责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随访服务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介绍或陪护服务对象到上级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措施落实、变更、终止,并发症治疗等),参与有关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
2、社区居(家)委应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角),布置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配备避孕药具专柜。根据街道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发送计划生育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适情访视,组织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并做好群众服务需求的收集、反馈等。
(五)流动人口管理
1、街道负责为辖区内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社区居(家)委应督促本社区流出人员外出前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并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3、社区居(家)委应协助街道做好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动员其限期补办。同时,要建立与外来人口户籍所在地的联系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
4、主动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劳动就业、生产生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依照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他们的生育行为。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区下辖各镇、村参照执行。
计划生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