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中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班人齐抓共管。乡上在评估验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凡未达到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标准,不予验收。
二是加强村计生网络建设。乡上对技术服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服务和业务水平,村建设新农村领导小组要有计生干部参加。健全村计生网络;完善村计生干部管理机制,提高报酬,选配好专职村主任和中心户长,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健全计划生育协会,村服务室、人口学校、计生协会员之家等阵地要具备活动场所、必要的设备条件及工作经费。
三是实行村民自治。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道感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殖健康水平,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行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化优质服务。全乡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制宣传品、印发宣传资料、刷写标语等方式,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设立专门资金,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抓好“三结合”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帮助,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实用技术。在定期“三查”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女婴保健等咨询和服务工作,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健康需求。稳步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倡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避孕节育及时率和有效率。
五是落实优惠奖励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致富信息、扶贫救济、贷款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抓好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优惠的落实。设立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救助金,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政策的感召和吸引力,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