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人口发[20*]85号)以及省《关于规范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浙人口计生委[20*]56号)文件精神,重点完善和规范:(1)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同;(2)计划生育村民议事、民主评议制度;(3)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4)建立规范的“会员之家”。不断完善“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的自治作用,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计生村(居)自治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村民自治合格率达80%以上,居民自治合格率达82%以上。并继续将这项工作列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广泛拓展宣教载体, 创新丰富活动内涵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联系面广、网络覆盖面大、活动领域宽和人才众多的优势,挖掘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特别是要争取宣传、教育、卫生、科技、企业等部门理事的支持,利用“5.29”和“7.11”等重大纪念日,组织开展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公益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扩大协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得到群众的欢迎和社会的肯定。各街道、镇计生协会要精心策划好一次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协会活动,并坚持每季一主题,结合重点宣传内容,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策划主题宣传活动。一要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倡导“女孩男孩都是民族的希望”“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新观念,在全社会中形成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二要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教活动,着力完善同伴教育模式,有效激发青少年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动性。三要做好生殖保健知识传播,积极提供个性化、需求化服务,努力提高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帮助构建和谐幸福家庭。四要认真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建设及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使广大育龄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型生育文化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