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机关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切实提高这项活动的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区人口计生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徐晓霞、赵爱新、杨会群、吴萍英、黄湘琳、姚小明、杨小敏等7人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局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 “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局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认真处理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立足于整合资源,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综合考评和满意单位评选、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把作风建设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律行为,真正做到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三是与推动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实际效果,切忌形式主义,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真正把这项活动抓出成效,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强化监督。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项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科室开展这项活动的检查指导,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今年底,我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