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诚信计生实施意见
》。
7 、村(居)和其他基层组织在育龄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8 、围绕落实和履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建立和完善村(居)务公开、监督评议、奖惩等工作制度。
五、加强指导,逐步推广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更高阶段。镇街应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把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作为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的重要举措,制定规划,加快推进步伐。计划生育协会是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要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在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区计生委、计生协会认真做好对试点镇街的指导,注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逐步推广总结经验。
计划生育意见